《江苏陶瓷》杂志社
首页 > 期刊导读
 
/ / /
 

江苏省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与保护建议 ——基

 
来源:江苏陶瓷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4-02
 
0 引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顺应时代需求、破解“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部署[1]。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中央农办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中明确了村庄分类划分要求,提出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目前,我国组织评选出来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仅487个;保留传统风貌的村落也不足全国行政村总数的1.9%,保护状况堪忧且因各种原因在迅速消失[2]。相对于其他类型,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重点侧重于“保护”,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背景下,如何通过科学合理编制村庄规划,有序保护和延续乡村特色资源,激活村庄发展活力,实现在保护中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成为新时代的新课题。 国内学者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多规融合、乡村振兴等不同背景下村庄规划编制的思路、程序、内容、方法、空间布局,以及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探索[3-4];部分学者结合实践探讨了乡村振兴背景下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路径,发展传统特色、旅游被认为是实现特色保护类村庄振兴的有效途径和内生动力,也有学者认为发展旅游和保护村落不应本末倒置,不能脱离村落自身优势空谈保护和发展[5]。为摸清江苏省典型类别特色保护村庄规划和实施现状,笔者选取5个村庄开展实地调研,分析和梳理不同地域间特色保护的核心要素、在村庄规划编制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和保护的建议,旨在为后续江苏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编制及实施提供参考和借鉴。 1 江苏省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与保护现状 1.1 特色保护类村庄现状 江苏省历来重视乡村规划建设与发展。2005年,启动全省镇村布局规划工作;2011年,印发《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旨在普遍改善农村环境;2017年,率先启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为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路;2018年,开启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这些举措有效引导了村庄发展、改善了村庄环境、保护了乡村特色、顺应了农民群众的需求、提高了村民生活水平,使江苏省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发达的农村经济,江苏省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一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经批准,共有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8个江苏省历史文化名村;截至2016年,共28个中国传统村落。2017年,出台《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重点支持了百余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出台《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支持百余个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从村庄拥有的特色资源角度出发,江苏省特色保护类村庄可以分为传统历史文化型、自然山水型、产业特色型、空间特色传承型和其他特色型。 1.2 调研区概况 据统计,县(市、区)内特色保护类乡村占规划发展村庄比例为15%~30%,占全部村庄的5%左右,并结合村庄特色资源禀赋分为国家级/省级特色村、市级特色村和其他一般特色村。从实施情况来看,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特色村基本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已在实施推进过程中。其中以昆山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的村庄已完成多轮规划编制与实施,部分村庄经过了多轮的提档升级完善;苏北地区正抓住新一轮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契机,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进入大规模建设实施阶段。 本着资源特色代表性好、规划编制成果完善、实施进展程度高等原则,本文筛选南京市杨柳村、徐州市老范村和桃岭村、昆山市金华村和歇马桥村作为实地调研区域。其中,南京市杨柳村获批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以古建筑群为特色,规划以保护为主,兼顾发展;徐州市老范村和桃岭村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以葡萄、水蜜桃产业为特色;昆山市金华村以江南水乡特色风貌肌理为特色,歇马桥村为中国传统村落之一。 2 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加大了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关注和特色产业的培育,传统风貌得以有效保护和传承,地方传统文化、民俗风情、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充分的挖掘,基础设施条件有所改善,村庄整体景观和生态环境品质均有了显著提升。但是,部分地区逐渐暴露出千村一面、文化传承不足、特色不鲜明、产业雷同、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 2.1 规划目标不够清晰,乡村“城市化”“同质化”倾向初显 特色保护类村庄的规划设计需要立足村庄自身特色和优势,做到“一村一设计”,更好地引导兼顾村庄的保护和发展。然而,鉴于村庄发展缺乏经济社会生态统筹考虑、设计团队多来自于城市设计专业人员等诸多原因,特色保护类村庄的规划设计产生以下问题:一是存在“多头规划”,缺乏刚性约束。部分列入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村庄,由于不同时期村庄定位的不同,先后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村庄规划等多种规划,规划编制主体、编制期限、规划目标和定位、侧重点均有差异,村庄发展缺乏明确主线。二是乡村“城市化”“同质化”现象初显。特色保护类村庄的规划实施,应以保留特色风貌、留住原住居民为主,建设规模宜小不宜大,部分地区仍存在大规模拆建现象,推动农户上楼,出现农村保护建设城市化的倾向;同时,部分村庄建筑经过粉刷后传统风貌建筑特色逐步消失,粉墙黛瓦、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成为现代农村的标志,不同程度地存在建筑风格同质化、特色产业同质化、农居环境同质化现象。 2.2 村庄保护和产业发展互促机制不够健全,村庄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 各地对特色保护类村庄认识不同,保护和建设侧重点各异。一是部分地区重保护、轻发展。受限于传统空间规划思维的限制,地方主管部门和规划设计团队在编制过程中,存在“重空间、轻产业,重保护、轻发展”的认识误区。对物质空间载体(如历史建筑、节点广场、村庄风貌等)的更新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存(历史传说、传统工艺等)的活化展现有较深入的研究思考,但对村庄产业的提升发展和与特色要素间的互动缺乏深层次的分析研究,一味追求特色要素保护,会过度增加政府支出负担,村庄后续发展难以为继。二是部分地区盲目追求发展成效。乡村旅游无疑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和特色村庄保护的重要动力,但同时也存在一些误区。部分地区在未做充分市场调研、未能形成持续旅游产业链的情况下,规划打造“风味一条街”等,使用效率较低,追求短期效益,造成资源和资金的浪费,村落旅游产业低端化、缺乏竞争力和长效发展机制。三是村庄空心化和人口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村庄难以留住年轻人,曲艺、传统舞蹈、文学民俗和传统手工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得到有效传承和推广,村庄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不足。 2.3 资金需求量大、筹措难,资金管理机制不健全 村庄保护和发展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培育壮大产业、改善民居环境,都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而特色保护类村庄,还需要加大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的修缮和维护,需要统筹考虑传统文化、传统风貌的传承和显化,这些都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例如,某村一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需投入3000多万元,古村落修缮规划设计投资上亿元。现有江苏省特色保护型村庄规划建设的资金来源于省、市、县三级的财政拨款,以乡镇为单位整合市、区(县)一级的农业、水利、交通、环保等部门相应的涉农补贴资金,以及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获取的部分收益,吸纳第三方资金难度大。同时,缺乏有效的资金统筹管理机制。村庄规划和建设多以镇、村为主体,部分地区缺乏整体统筹意识,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过高,维护成本较高,挤压后续村庄保护的财政资源,阻碍特色保护类村庄建设的持续推进。 2.4 村民参与程度不足,缺乏有效的特色村庄管理运行机制 村民是村庄的主人,对特色要素的保护和传承离不开村民点点滴滴支持。村庄规划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村民保护意识不强。特别是在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部分村民缺乏文化意识和保护意识,导致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古宅、古井、砖瓦等遭到破坏。二是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村民参与机制。部分村庄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村民缺乏对村庄整体规划的认知、大面积集中建设区认购程度不高造成二次闲置、村民可持续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等问题,主要是由于规划编制前期调研不够深入、统筹考虑不够周全、方案成果过于抽象、未能广泛征求民意,对村庄规划实施效果的考核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缺乏针对规划编制和实施产生的问题的动态调整机制。三是欠缺有效的村庄管理运行机制。因为有历史文化的积淀,对特色保护类村庄的规划、发展、保护的要求相较于一般村落会更高,调研地区均缺乏行之有效的村落保护和发展的动态管理模式和机制。 3 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和保护建议 3.1 因村施策,找准着力点,凸显特色保护类村庄的“个性化” 作为真实生活的载体,特色保护类村庄的本质仍是村庄,要以人为中心,在传承地方文化、发扬地方特色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因此,在特色保护类村庄发展时,建议将保护和发展并举的理念根植于规划理念当中。一是强化规划引导,明晰发展定位。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要求,在既有规划基础上,及时整合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科学合理界定村庄类型,其中传统历史文化型、空间特色传承型要更加注重传统文化、传统风貌传承和保护,产业特色型要立足村庄发展基础科学选取特色要素。二是立足自身,挖掘特色。建筑、环境、空间格局和各类生产生活物品等有形的特色文化资源是村庄特色的重要表现方面;民俗、音乐、传统技艺以及各种语言文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村庄内在气质的一种外化形式,它们共同构成了完整的传统文化要素集群[6]。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传承,积极梳理、挖掘和培育创新各种乡村人文特色资源,通过对传统文化要素的传承、美化、再利用、再挖掘和故事化等手段,精心营造和维护文化载体,丰富村庄的标志性和独特性,发挥优势、错位发展,真正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味”的文化传承;针对同一区域内的村庄还要进行差异化整合,实现互补和联动,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 3.2 互助互促,城乡统筹考虑,搭建特色保护与产业融合发展平台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首要目标,特色保护类村庄同样需重视产业的发展,脱离了产业发展的特色保护是不可持续的,缺乏特色资源支撑的产业发展容易陷入同质化的发展困境。一是要将村庄发展放到城乡发展范畴考虑。特色保护类村庄的发展,也离不开整体环境的支撑,要对整个区域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社会基础等统筹考虑。二是有效融合特色保护和产业发展。针对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村庄,坚持保护和发展并举,高水平地挖掘和保护好特色资源,形成规模效应,促进产业更好发展;针对产业发展基础一般的村庄,在坚守生态环境和特色保护底线的基础上,加强产业导入及升级,可以通过遴选新产业方向、借助闲置资产、借势乡贤等外部资源,做长、做宽、做深、做强产业链,从而引导产业发展反哺特色资源保护。三是探索“现代农业+旅游+”的产业发展模式。经济的振兴,离不开产业的发展,特色类保护村庄的发展离不开现代农业、旅游产业,或者说“现代农业+旅游+”是此类村庄产业发展的关键出路,针对当前出现的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产品(农业、旅游)质量低、乡村旅游缺乏规范管理等问题,需要扩宽利用旅游产业发展方向,如将传统农耕、自然与历史研学、康养旅居、城乡共享村落等思路与旅游产业相结合,实现产业引领,留住人才,实现长远发展。 3.3 多措并举,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资金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拓宽资金来源。建立“资金池”,将国家、省、市关于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美丽乡村、苏北农房集中居住等专项资金,以及县(区)、乡镇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获取的资金,建立特色保护类村庄保护专项“资金池”,按项目统一安排、统一申领。探索建立发展和保护基金,可通过社会募捐、自筹、吸收投资等方式建立保护和发展基金,加强收益分配管理,提高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地方,可吸引高效农业开发公司、文化旅游开发公司投资。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遵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传统村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相关专项资金;在各项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支持下,转变保护和发展理念,探索建立一种新的经营理念和方式,将村庄作为一个整体来经营和管理,推进市场化运作。 3.4 以人为本,村民渗透式参与,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全流程管理 便利的村庄,群众喜爱、能给群众带来经济红利的村庄,才能留住人,让村民自觉参与。推进特色保护类村庄的规划建设,要实现村民的渗透式参与,既要唤醒他们的保护意识,也要引导他们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一是要直观有效宣传。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公示墙、广播和宣传栏等形式,引导村民全程参与;同时,提高对外宣传资料的直观性、可读性,方便群众能更简单明了地了解规划内涵。二是要充分调研并体现农民需求。即在村级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过程当中,国土空间统筹布局和安排、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要一直贯穿以人为本的理念。如在引导村民集中居住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家庭人员构成、生活来源、生产方式及居住需求等,合理制定体现当地文化特色,符合地方风貌的不同房型样式,以满足农民群众的不同需求,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分阶段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调整,防止二次闲置现象的出现[7]。三是按照“政府统筹引导、市场积极参与”的模式,逐步完善前期调研、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等全流程管理体系。省、市层面要统筹考虑村庄规划建设并给予指导和考核约束,县(市、区)以及乡镇政府要以“一盘棋”思路统筹考虑,摸清实际、明确目标、分类实施。建议针对特色要素保护和民生基础,设置刚性约束指标,优先落实和安排资金;针对其他设施和要素,设定弹性标准,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探索“以点带面,标杆示范”的精细化发展路径,通过部分资金完成标杆项目的打造,循序渐进地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建议构建切实可行的差异化规划实施成效动态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针对村庄自身特征提出优化和改进措施,并予以动态调整。 [1] 乔陆印.乡村振兴村庄类型识别与振兴策略研究:以山西省长子县为例[J].地理科学进展,2019,38(9):1340-1348. [2] 惠逸帆,吴克锁.试论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重点和难点:以福建省级传统村落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阳村保护规划为例[J].防护工程,2019(3):10-14. [3] 李高峰,郝润梅,吴晓光.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类型划分[J/OL].中国国土资源经济:1-10[2020-01-02].https://doi.org/10.19676/j.cnki.1672-6995.000407. [4] 罗政,方琴,罗改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下的村庄规划编制探索:以衡阳县盘龙村为例[J/OL].中国国土资源经济:1-7[2020-01-02].https://doi.org/10.19676/j.cnki.1672-6995.000343. [5] 刘馨秋,王思明.农业遗产视角下传统村落的类型划分及发展思路探索:基于江苏28个传统村落的调查[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6(2):129-136. [6] 马娟.美学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D].西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3. [7] 曹春华,贾少朋.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的法治思考[J].经济法论坛,2014,13(2):219-233. 0 引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顺应时代需求、破解“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部署[1]。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中央农办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中明确了村庄分类划分要求,提出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目前,我国组织评选出来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仅487个;保留传统风貌的村落也不足全国行政村总数的1.9%,保护状况堪忧且因各种原因在迅速消失[2]。相对于其他类型,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重点侧重于“保护”,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背景下,如何通过科学合理编制村庄规划,有序保护和延续乡村特色资源,激活村庄发展活力,实现在保护中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成为新时代的新课题。国内学者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多规融合、乡村振兴等不同背景下村庄规划编制的思路、程序、内容、方法、空间布局,以及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探索[3-4];部分学者结合实践探讨了乡村振兴背景下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路径,发展传统特色、旅游被认为是实现特色保护类村庄振兴的有效途径和内生动力,也有学者认为发展旅游和保护村落不应本末倒置,不能脱离村落自身优势空谈保护和发展[5]。为摸清江苏省典型类别特色保护村庄规划和实施现状,笔者选取5个村庄开展实地调研,分析和梳理不同地域间特色保护的核心要素、在村庄规划编制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和保护的建议,旨在为后续江苏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编制及实施提供参考和借鉴。1 江苏省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与保护现状1.1 特色保护类村庄现状江苏省历来重视乡村规划建设与发展。2005年,启动全省镇村布局规划工作;2011年,印发《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旨在普遍改善农村环境;2017年,率先启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为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路;2018年,开启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这些举措有效引导了村庄发展、改善了村庄环境、保护了乡村特色、顺应了农民群众的需求、提高了村民生活水平,使江苏省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发达的农村经济,江苏省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一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经批准,共有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8个江苏省历史文化名村;截至2016年,共28个中国传统村落。2017年,出台《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重点支持了百余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出台《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支持百余个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从村庄拥有的特色资源角度出发,江苏省特色保护类村庄可以分为传统历史文化型、自然山水型、产业特色型、空间特色传承型和其他特色型。1.2 调研区概况据统计,县(市、区)内特色保护类乡村占规划发展村庄比例为15%~30%,占全部村庄的5%左右,并结合村庄特色资源禀赋分为国家级/省级特色村、市级特色村和其他一般特色村。从实施情况来看,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特色村基本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已在实施推进过程中。其中以昆山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的村庄已完成多轮规划编制与实施,部分村庄经过了多轮的提档升级完善;苏北地区正抓住新一轮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契机,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进入大规模建设实施阶段。本着资源特色代表性好、规划编制成果完善、实施进展程度高等原则,本文筛选南京市杨柳村、徐州市老范村和桃岭村、昆山市金华村和歇马桥村作为实地调研区域。其中,南京市杨柳村获批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以古建筑群为特色,规划以保护为主,兼顾发展;徐州市老范村和桃岭村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以葡萄、水蜜桃产业为特色;昆山市金华村以江南水乡特色风貌肌理为特色,歇马桥村为中国传统村落之一。2 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各地加大了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关注和特色产业的培育,传统风貌得以有效保护和传承,地方传统文化、民俗风情、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充分的挖掘,基础设施条件有所改善,村庄整体景观和生态环境品质均有了显著提升。但是,部分地区逐渐暴露出千村一面、文化传承不足、特色不鲜明、产业雷同、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2.1 规划目标不够清晰,乡村“城市化”“同质化”倾向初显特色保护类村庄的规划设计需要立足村庄自身特色和优势,做到“一村一设计”,更好地引导兼顾村庄的保护和发展。然而,鉴于村庄发展缺乏经济社会生态统筹考虑、设计团队多来自于城市设计专业人员等诸多原因,特色保护类村庄的规划设计产生以下问题:一是存在“多头规划”,缺乏刚性约束。部分列入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村庄,由于不同时期村庄定位的不同,先后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村庄规划等多种规划,规划编制主体、编制期限、规划目标和定位、侧重点均有差异,村庄发展缺乏明确主线。二是乡村“城市化”“同质化”现象初显。特色保护类村庄的规划实施,应以保留特色风貌、留住原住居民为主,建设规模宜小不宜大,部分地区仍存在大规模拆建现象,推动农户上楼,出现农村保护建设城市化的倾向;同时,部分村庄建筑经过粉刷后传统风貌建筑特色逐步消失,粉墙黛瓦、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成为现代农村的标志,不同程度地存在建筑风格同质化、特色产业同质化、农居环境同质化现象。2.2 村庄保护和产业发展互促机制不够健全,村庄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各地对特色保护类村庄认识不同,保护和建设侧重点各异。一是部分地区重保护、轻发展。受限于传统空间规划思维的限制,地方主管部门和规划设计团队在编制过程中,存在“重空间、轻产业,重保护、轻发展”的认识误区。对物质空间载体(如历史建筑、节点广场、村庄风貌等)的更新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存(历史传说、传统工艺等)的活化展现有较深入的研究思考,但对村庄产业的提升发展和与特色要素间的互动缺乏深层次的分析研究,一味追求特色要素保护,会过度增加政府支出负担,村庄后续发展难以为继。二是部分地区盲目追求发展成效。乡村旅游无疑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和特色村庄保护的重要动力,但同时也存在一些误区。部分地区在未做充分市场调研、未能形成持续旅游产业链的情况下,规划打造“风味一条街”等,使用效率较低,追求短期效益,造成资源和资金的浪费,村落旅游产业低端化、缺乏竞争力和长效发展机制。三是村庄空心化和人口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村庄难以留住年轻人,曲艺、传统舞蹈、文学民俗和传统手工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得到有效传承和推广,村庄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不足。2.3 资金需求量大、筹措难,资金管理机制不健全村庄保护和发展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培育壮大产业、改善民居环境,都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而特色保护类村庄,还需要加大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的修缮和维护,需要统筹考虑传统文化、传统风貌的传承和显化,这些都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例如,某村一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需投入3000多万元,古村落修缮规划设计投资上亿元。现有江苏省特色保护型村庄规划建设的资金来源于省、市、县三级的财政拨款,以乡镇为单位整合市、区(县)一级的农业、水利、交通、环保等部门相应的涉农补贴资金,以及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获取的部分收益,吸纳第三方资金难度大。同时,缺乏有效的资金统筹管理机制。村庄规划和建设多以镇、村为主体,部分地区缺乏整体统筹意识,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过高,维护成本较高,挤压后续村庄保护的财政资源,阻碍特色保护类村庄建设的持续推进。2.4 村民参与程度不足,缺乏有效的特色村庄管理运行机制村民是村庄的主人,对特色要素的保护和传承离不开村民点点滴滴支持。村庄规划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村民保护意识不强。特别是在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部分村民缺乏文化意识和保护意识,导致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古宅、古井、砖瓦等遭到破坏。二是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村民参与机制。部分村庄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村民缺乏对村庄整体规划的认知、大面积集中建设区认购程度不高造成二次闲置、村民可持续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等问题,主要是由于规划编制前期调研不够深入、统筹考虑不够周全、方案成果过于抽象、未能广泛征求民意,对村庄规划实施效果的考核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缺乏针对规划编制和实施产生的问题的动态调整机制。三是欠缺有效的村庄管理运行机制。因为有历史文化的积淀,对特色保护类村庄的规划、发展、保护的要求相较于一般村落会更高,调研地区均缺乏行之有效的村落保护和发展的动态管理模式和机制。3 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和保护建议3.1 因村施策,找准着力点,凸显特色保护类村庄的“个性化”作为真实生活的载体,特色保护类村庄的本质仍是村庄,要以人为中心,在传承地方文化、发扬地方特色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因此,在特色保护类村庄发展时,建议将保护和发展并举的理念根植于规划理念当中。一是强化规划引导,明晰发展定位。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要求,在既有规划基础上,及时整合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科学合理界定村庄类型,其中传统历史文化型、空间特色传承型要更加注重传统文化、传统风貌传承和保护,产业特色型要立足村庄发展基础科学选取特色要素。二是立足自身,挖掘特色。建筑、环境、空间格局和各类生产生活物品等有形的特色文化资源是村庄特色的重要表现方面;民俗、音乐、传统技艺以及各种语言文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村庄内在气质的一种外化形式,它们共同构成了完整的传统文化要素集群[6]。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传承,积极梳理、挖掘和培育创新各种乡村人文特色资源,通过对传统文化要素的传承、美化、再利用、再挖掘和故事化等手段,精心营造和维护文化载体,丰富村庄的标志性和独特性,发挥优势、错位发展,真正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味”的文化传承;针对同一区域内的村庄还要进行差异化整合,实现互补和联动,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3.2 互助互促,城乡统筹考虑,搭建特色保护与产业融合发展平台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首要目标,特色保护类村庄同样需重视产业的发展,脱离了产业发展的特色保护是不可持续的,缺乏特色资源支撑的产业发展容易陷入同质化的发展困境。一是要将村庄发展放到城乡发展范畴考虑。特色保护类村庄的发展,也离不开整体环境的支撑,要对整个区域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社会基础等统筹考虑。二是有效融合特色保护和产业发展。针对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村庄,坚持保护和发展并举,高水平地挖掘和保护好特色资源,形成规模效应,促进产业更好发展;针对产业发展基础一般的村庄,在坚守生态环境和特色保护底线的基础上,加强产业导入及升级,可以通过遴选新产业方向、借助闲置资产、借势乡贤等外部资源,做长、做宽、做深、做强产业链,从而引导产业发展反哺特色资源保护。三是探索“现代农业+旅游+”的产业发展模式。经济的振兴,离不开产业的发展,特色类保护村庄的发展离不开现代农业、旅游产业,或者说“现代农业+旅游+”是此类村庄产业发展的关键出路,针对当前出现的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产品(农业、旅游)质量低、乡村旅游缺乏规范管理等问题,需要扩宽利用旅游产业发展方向,如将传统农耕、自然与历史研学、康养旅居、城乡共享村落等思路与旅游产业相结合,实现产业引领,留住人才,实现长远发展。3.3 多措并举,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资金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拓宽资金来源。建立“资金池”,将国家、省、市关于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美丽乡村、苏北农房集中居住等专项资金,以及县(区)、乡镇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获取的资金,建立特色保护类村庄保护专项“资金池”,按项目统一安排、统一申领。探索建立发展和保护基金,可通过社会募捐、自筹、吸收投资等方式建立保护和发展基金,加强收益分配管理,提高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地方,可吸引高效农业开发公司、文化旅游开发公司投资。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遵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传统村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相关专项资金;在各项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支持下,转变保护和发展理念,探索建立一种新的经营理念和方式,将村庄作为一个整体来经营和管理,推进市场化运作。3.4 以人为本,村民渗透式参与,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全流程管理便利的村庄,群众喜爱、能给群众带来经济红利的村庄,才能留住人,让村民自觉参与。推进特色保护类村庄的规划建设,要实现村民的渗透式参与,既要唤醒他们的保护意识,也要引导他们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一是要直观有效宣传。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公示墙、广播和宣传栏等形式,引导村民全程参与;同时,提高对外宣传资料的直观性、可读性,方便群众能更简单明了地了解规划内涵。二是要充分调研并体现农民需求。即在村级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过程当中,国土空间统筹布局和安排、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要一直贯穿以人为本的理念。如在引导村民集中居住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家庭人员构成、生活来源、生产方式及居住需求等,合理制定体现当地文化特色,符合地方风貌的不同房型样式,以满足农民群众的不同需求,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分阶段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调整,防止二次闲置现象的出现[7]。三是按照“政府统筹引导、市场积极参与”的模式,逐步完善前期调研、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等全流程管理体系。省、市层面要统筹考虑村庄规划建设并给予指导和考核约束,县(市、区)以及乡镇政府要以“一盘棋”思路统筹考虑,摸清实际、明确目标、分类实施。建议针对特色要素保护和民生基础,设置刚性约束指标,优先落实和安排资金;针对其他设施和要素,设定弹性标准,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探索“以点带面,标杆示范”的精细化发展路径,通过部分资金完成标杆项目的打造,循序渐进地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建议构建切实可行的差异化规划实施成效动态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针对村庄自身特征提出优化和改进措施,并予以动态调整。参考文献[1] 乔陆印.乡村振兴村庄类型识别与振兴策略研究:以山西省长子县为例[J].地理科学进展,2019,38(9):1340-1348.[2] 惠逸帆,吴克锁.试论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重点和难点:以福建省级传统村落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阳村保护规划为例[J].防护工程,2019(3):10-14.[3] 李高峰,郝润梅,吴晓光.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类型划分[J/OL].中国国土资源经济:1-10[2020-01-02].https://doi.org/10.19676/j.cnki.1672-6995.000407.[4] 罗政,方琴,罗改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下的村庄规划编制探索:以衡阳县盘龙村为例[J/OL].中国国土资源经济:1-7[2020-01-02].https://doi.org/10.19676/j.cnki.1672-6995.000343.[5] 刘馨秋,王思明.农业遗产视角下传统村落的类型划分及发展思路探索:基于江苏28个传统村落的调查[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6(2):129-136.[6] 马娟.美学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D].西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3.[7] 曹春华,贾少朋.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的法治思考[J].经济法论坛,2014,13(2):219-233.

文章来源:江苏陶瓷 网址: http://jstc.400nongye.com/lunwen/itemid-23369.shtml


上一篇: 江苏句容市矽锅顶灰岩矿开采技术条件评价
下一篇: 机械工业论文_混合澄清槽搅拌装置滑动轴承设计及磨损性能研究



点击在线投稿

 
/ / /
 
 
 
 

Copyright 2001-2021 400农业期刊网版权所有 做最专业学术期刊论文发表网站
本站不是《江苏陶瓷杂志社》官网,如果需要联系官方杂志社,请联系客服索取网站或者电话。